電容器組在額定電壓下沖擊合閘試驗項目有哪些?
電容器組在額定電壓下沖擊合閘試驗項目有哪些?
第1.0.1條并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以下簡稱電抗器)的設計選擇必須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并應根據安裝地點的電網條件、諧波水平、自然環境等,合理地選擇其技術參數,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第1.0.2條本標準適用于變電所和配電所中新建或擴建的6~63KV并聯電容器裝置中電抗器的設計選擇。第1.0.3條本標準所指電抗器是串聯于高壓并聯電容器回路中的電抗器,該電抗器用于限制合閘涌流,減輕電網電壓波形畸變和防止發生系統諧波諧振。第1.0.4條電抗器的設計選擇,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第二章環境條件第2.0.1條電抗器的基本使用條件:一、安裝場所:戶外或戶內;二、環境溫度:-40℃~+40℃;-25℃~+45℃;三、海拔:不超過1000m;四、相對濕度:對于戶內電抗器月平均相對濕度不超過90%,日平均不超過95%;五、地震裂度:設計地震基本裂度為8度;即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六、戶外式最大風速為35m/s;七、電抗器的外絕緣泄漏比距不應小于2.5cm/KV。對于重污穢地區可以取3.5cm/KV。第2.0.2條選用電抗器時,應按當地環境條件校核,當環境條件超出其基本使用條件時,應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分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制造廠提出補充要求,制造符合當地環境條件的產品;二、在設計中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采用戶內布置、水沖洗、減震裝置等。第三章技術參數選擇第一節電抗率的選擇第3.1.1條電抗率的選擇,應使裝置接入處n次諧波電壓含量和電容器上n次諧波電壓值均不超過有關標準規定的限值。第3.1.2條當僅需要限制合閘涌流時,宜選用電抗率為4.5%~6%的電抗器。第3.1.3條為抑制5次及以上諧波電壓放大,宜選用電抗率為4.5%~6%的電抗器;抑制3次及以上諧波電壓放大,宜選用電抗率為12%~13%的電抗器。第3.1.4條在電力系統諧波電壓較大時,應由非線性用電設備所屬單位負責采取限制諧波的措施,在采用交流濾波電容器裝置時,電抗器應按濾波電抗器的要求選擇。第二節額定值第3.2.1條電抗器的基本額定參數,應選擇下列規定值:一、額定頻率:50Hz;二、相數:1Φ或3Φ;三、系統額定電壓:6KV,10KV,35KV,63KV;四、額定電抗率(K):0.1%~1%,4.5%~6%,12%~13%。第3.2.2條電抗器的額定電流應和與其串聯組合的電容器或電容器組的額定電流相等。第3.2.3條電抗器的額定端電壓應等于與其串聯組合的一相電容器額定電壓的K倍,其值見表3.2.3。第3.2.4條電抗器的額定容量,應等于與其串聯組合的電容器或電容器組額定容量的K倍。第三節主要技術性能第3.3.1條電抗器在額定電流下的電抗值偏差,應在下列范圍之內:0%~+5%(K≥4.5%);0%~+10%(K<4.5%)。對于每相電抗值的偏差,不應超過三相平均電抗值的±2%。鐵芯電抗器在工頻1.8倍額定電流下,其電抗值偏差不得超過額定電抗值的-5%。第3.3.2條電抗器應能承受下列最大短時電流而不得出現任何熱的和機械的損傷。一、鐵芯電抗器應能承受25倍額定電流持續2s;二、空心電抗器為額定電抗率的倒數倍,但不宜超過25倍額定電流持續2s;當電抗器流過的短時故障電流超過上述電流時,應采取措施。第3.3.3條電抗器應能承受下列穩態過電流;一、電抗器應能在工頻1.35倍或工頻加諧波合成電流方均根值為1.2倍的額定電流下連續運行;二、有特殊要求時,電抗器可在工頻加諧波合成電流方均根值為1.3倍的額定電流下連續運行。第3.3.4條電抗器應能承受合閘涌流的沖擊而不得產生機械損傷。第3.3.5條電抗器的絕緣水平,應分別符合表3.3.5-1和表3.3.5-2的要求。電抗器的匝間絕緣應能在工頻加諧波電壓峰值下長期運行。第3.3.6條電抗器的套管出線端子間,出線端與箱殼間以及支持絕緣子帶電部分對地間的凈距,應符合表3.3.6的規定。安裝在地面上的電抗器的絕緣水平表3.3.5-1系統額定電壓(kV)工頻耐受電壓(Kv)(干、濕)1min沖擊耐受電壓(kV)峰值1.2/50s油浸鐵芯式干式空心62532601035427535859520063140165325安裝在絕緣臺架上的電抗器的絕緣水平表3.3.5-2系統額定電壓(kV)工頻耐受電壓(Kv)(干、濕)1min沖擊耐受電壓(kV)峰值1.2/50s35351346363233電抗器外絕緣最小尺寸表3.3.6系統額定電壓(kV)6103563電氣凈距(mm)200200400650第3.3.7條適用于第3.3.3條第一款的電抗器的溫升試驗電流為工頻1.35倍額定電流;適用于第3.3.3條第二款的電抗器的溫升試驗電流應與廠家商定。其溫升限值分別不超過表3.3.7-1和表3.3.7-2的規定。油浸鐵芯電抗器溫升限值表3.3.7-1測量部位繞組(電組法)沒面(溫度計法)溫升限值(K°)5550干式空心電抗器繞組溫升限值表3.3.7-2絕緣等級AEBFHC濁升限值(K°)(電阻法)50657090115140第3.3.8條在工頻額定電流下,電抗器的損耗值不宜大于表3.3.8的規定值。電抗器損耗限值表3.3.8電抗器額容量(Kvat)損耗值(W/vat)油浸鐵芯式干式空心100及以下0.0150.03100~3000.0120.024301~5000.0100.02501~10000.0080.0161000以上0.0060.012第3.3.9條在工頻額定電流下,電抗器的聲級水平不得超過表3.3.9的規定。電抗器聲級水平表3.3.9民抗器額容量(Kvat)聲級水平(dB)200及以下50201~50055501~1000601000以上65第3.3.10條設計選擇電抗器時,廠家應提供下列技術參數:一、電抗器名稱;二、型號;三、系統額定電壓(kV);四、額定頻率(50Hz);五、額定端電壓(kV);六、額定容量(kvar);七、額定電抗(Ω/Φ);八、額定電流(A);九、損耗值(W/var);十、相數;十一、總重(kg);十二、油重(kg);十三、外形尺寸及安裝尺寸;十四、最大短時電流(kA);十五、聲級水平(dB)。附錄一名詞術語1額定頻率:設計電抗器時所采用的頻率,取50Hz。2系統額定電壓(Usn):電抗器與并聯電容器相串聯的回路接入電力系統處電網的額定電壓。3額定端電壓(Un):設計電抗器時,一相繞組兩端所采用的工頻電壓有效值。4額定容量(Sn):電抗器在額定端電壓和額定電流下運行時的無功功率。5額定電流(In):設計電抗器時所采用的工頻電流有效值。6額定電抗(Xn):工頻額定電流下的電抗值。7額定電抗率(K):電抗器額定電抗對串聯組合的電容器組額定電抗的百分比值。8短時電流: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抗器的短時電流穩態分量的方均根值。9油浸鐵芯電抗器:鐵芯和線圈均浸在絕緣油中的電抗器。10干式空心電抗器:線圈不浸在絕緣油中且無鐵芯的電抗器第1.0.1條本條闡述本標準的指導思想及主要設計原則。一、首先強調設計選擇必須執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二、設計原則中,除應考慮電網條件、自然環境特點與方便運行和檢修要求外,還強調考慮諧波水平。因為隨著電力系統的不斷擴大,諧波源的日漸增多,并聯電容器裝置的大量投入,如并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以下簡稱電抗器)的選擇不當,將造成諧波放大,甚至諧波諧振現象,從而加劇諧波污染或危及設備與系統的安全。因此,電抗器的設計選擇諧波的影響很大,應慎重對待。三、在總的設計選擇的指導思想上突出了安全可靠。由于并聯電容器裝置的使用可獲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較之裝設調相機),但并聯電容器一旦發生爆裂與火災事故將引起巨大的經濟損失,且電抗器占整個無功補償裝置總投資的比例較小,因此,必須把安全可靠擺在首位,強調保證產品的質量和技術條件,使裝置安全運行。第1.0.2條本條中心內容是闡明標準的適用范圍。鑒于63kV以上電壓等級的并聯到容器裝置國內尚未出現,故不列入本標準。第1.0.3條本條著重闡明電抗器的裝設目的、用途,據此能準確地提出其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第1.0.4條本條主要闡明本標準與相關標準、規范、規程之間的關系。電抗器的設計選擇,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還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如《并聯電容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DJ25-85)等的規定。本標準與待批頒發的行業標準《高壓并聯電容器用串聯電抗器訂貨技術條件》的區別在于:后者內容側重于運行使用要求,而本標準側重于設計時設備的選用方面,即著重提出選用電抗器應遵循的技術條件。第二章環境條件本章主要是規定被選用的電抗器應符合其安裝地點周圍的環境條件。工程設計中選用的電抗器應當地環境條件校核。超出基本使用條件時,或向制造廠提出特殊要求,或采取適當的措施。第2.0.1條本條所規定的基本使用條件,既參考了有關標準,還考慮了一般電氣設備的通用環境條件,并結合我國制造水平而提出。說明以下兩點:一、海拔。本標準在征求意見時,曾有提出將海拔不超過1000m改為1500m或2500m,理由是我國部分地區的海拔高度已超過1000m。但是考慮到我國絕大部分地區海拔高度低于1000m,如果按1500m或2500m要求將所有電抗器產品的外絕緣強度提高,勢必造成產品造價的增大,既浪費又不必要,且其它電氣產品的外絕緣性能也與此不配套。故本標準仍維持1000m海拔高度不變,與國標《并聯電容器》及其它電氣產品的要求相一致。
二、污穢。國標《高壓電力設備外絕緣污穢等級》正在修訂中,現電抗器外絕緣泄漏比距仍采用2.5cm/kV;重污穢地區采用3.5cm/kV。按《發電廠、變電所污穢分級標準》規定: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系統泄漏比距:1級為2.0cm/kV;2級為3.0cm/kV;3級為4.0cm/kV。經研討確定按國標規定取值,且運行中尚未發現有不妥之處,待今后逐步總結完善。第2.0.2條設計選擇電抗器,如當地環境條件與第2.0.1條規定的基本使用條件不符時,應與廠家協商解決。或提高絕緣等級,或制訂防震措施,或設計中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采用戶內布置,加強清掃或設計上考慮設置水沖洗裝置,涂用硅脂、有機硅油類涂料措施等,以加強其防污性能。第三章技術參數選擇本章包括電抗器的全部技術條件。重點內容分三部分:電抗率的選擇、額定值和主要技術性能。第一節電抗率的選擇我國地域遼闊,各大區電網的情況和運行經驗差異較大。對電抗率要定出一個統一的參數相當困難,只能規定一個范圍,給設計人員以靈活選用的余地。電抗率的選擇由系統諧波電壓設計確定。電容器投運前后,變電所各級電壓的各次諧波電壓均不應超過《電力系統諧波管理暫行規定》SD126-84的允許值。第3.1.1條本條規定了電抗率確定的原則,具體設計計算可按附錄二所列公式進行。計算得的諧波電壓應符合《電力系統諧波管理暫行規定》SD126-84的規定,第3.1.2條、第3.1.3條具體推薦了諧波電壓情況不同時的電抗率選擇。如當系統中高次諧波電壓含量較小,電抗器主要用于限制合閘涌流時,可選用電抗率K等于0.1%~1%的阻尼電抗器,但應當注意電容器接人系統時對各次諧波電壓的放大。對于主要用于抑制5次及以上的高次諧波電壓時,宜選用電抗率K等于4,5%~6%電抗器。但要注意電容器接人系統時對3次諧波電壓的放大。如為抑制3次及以上高次諧波電壓時,則宜選擇電抗率K等于12%一13%的電抗器。在諧波電壓放大后仍不超過規定值、電容器諧波電壓在允許范圍內的條件下,宜選擇較小電抗率的電抗器,以減小無功容量的損失,并可減少其對低次諧波電壓放大程度。第3.1.4條對于諧波較大的地點,除了按《電力系統諧波管理暫行規定》SDl26-84的有關規定,要求有關用戶采取有效的限制諧波電壓的措施外,也可集中裝設交流濾波電容器裝置。對于該裝置中的電抗器,由于其運行條件不同于并聯電容器裝置中的串聯電抗器,故不得按本標準選用。第二節額定值第3.2.1條本條規定了電抗器的四個基本額定參數。第3.2.2條一第3.2.4條在實際裝置中,電抗器與并聯電容器直接串聯連接,流過電流亦為同一電流,其配套組合的關系由電抗率所確定。根據額定電抗率的定義,規定電抗器的額定電流與并聯電容器組的額定電流相同,而其額定端電壓及額定容量則為并聯電容器組的額定相電壓及額定容量乘以額定電抗率K。考慮到電抗器接人將引起電容器端電壓升高,應當注意選用相應的較高額定電壓的電容器。不同額定電抗率時,電抗器的額定端電壓與并聯電容器額定相電壓、系統額定電壓之間的關系可以從本標準表3.2.3中得到。對于其它的額定電抗率,其電抗器額定端電壓可按表中數值用線性插值法計算得到。選擇與本標準表3.2.3中所列數值不一致的電容器額定相電壓時,則應當按實際的電抗值計算其電抗率及電抗器的端電壓。若電抗器額定電流不等于電容器組額定電流時,也應按實際電抗計算其電抗率及電抗器的端電壓。這些,在設計選擇時應特別注意。同樣,對電抗器的容量亦如此考息第三節主要技術性能第3.3.1條為了保證電抗器在各種工況下均能滿足電抗率的要求,同時又能為制造廠所接受,規定了較為嚴格的電抗值偏差范圍。對于油浸鐵芯電抗器,還規定了較高的線性度要求,在1.8In時,電抗值與額定值之差不超過-5%。這一點是為了控制設計電抗器時選取合理的磁通密度,它是一個綜合指標,以確保損耗、噪聲等性能均符合標準要求。第3.3.2條本條主要為滿足電抗器的動、熱穩定而規定的最大短時電流要求。第3.3.3條、第3.3.7條考慮到實際在接人電抗器后,合成電流通常不超過1.2In(我國與日本的情況均如此),而目前生產的電抗器亦均按此考慮,故在條文中作為一種情況的穩態過電流規定為1.2In)的合成電流。經驗表明,它的發熱相當于1.35In的工頻電流,因此在溫升試驗時即按此電流進行。另一種情況的穩態過電流規定為1.3In的合成電流,這與并聯電容器的穩態過電流能力相一致,對于阻尼電抗器及某些設計要求時可選用此種規格,其相對應的等價工頻電流倍數尚需進一步做工作確定之,對這類電抗器進行溫升試驗時的試驗電流可與制造廠商定。第3.3.4條對涌流的承受能力是用于并聯電容器裝置的串聯電抗器所必須具備的技術性能。對于阻尼電抗器,由于電抗小,涌流倍數較高,應予以重視。至于4.5%及以上的電抗器,其承受涌流能力的要求實際上較最大短路電流的承受要求要低,一般不會有什么問題。第3.3.5條安裝在地面上的電抗器,其涌流水平應考慮中性點不接地系統的因素,故按《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高電壓試驗技術》GB311-64規定的接人系統額定電壓來選取。第3.3.6條本條文規定的有關電氣凈距,是根據《高壓配電裝置規程》SDJ5-85的規定。第3.3.8條電抗器的損耗雖說比與之串聯的電容器組的損耗小得多,但是在足夠大容量的裝置中,這一損耗仍是可觀的。且其損耗引起的發熱對設備亦不利。因此,對照參考電力變壓器的情況,對電抗器的損耗值,提出一定的要求是必要的。這一要求在制造廠方面亦是可以接受的。第3.3.9條噪聲除了從環保角度要求控制外,對電抗器也是反映其產品質量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因此,在設計選擇時,應當重視其聲級水平的指標。第3.0.10條從設計要求出發,廠家應當提供所列的主要技術指標,以便于設計人員選擇使用。